李光勤 | 制度变迁与旅游经济增长——基于双重差分方法的“局改委”政策评估
来源:赵焕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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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李光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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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 :2023-08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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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增加,人们的旅游需求不断提升,我国的国内旅游和国际旅游的发展都进入黄金期。但在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历程中,制度变迁的背景和具体制度安排并没有固定的形式。针对这一系列普适性的制度变迁,也没有相关研究对其效果进行评估。本文注意到了这一现状,率先探讨了这一问题。笔者将实施“局改委”的地级市作为处理组,将未实施“局改委”的地级市作为控制组, 采用双重差法对“局改委”这一制度变迁进行评 估。研究发现:第一,从平均意义上来看,完成“局改委”后的地级市比未进行“局改委”的地级市具有更高的旅游经济发展水平,包括更高的国内旅游收入,更高的国内旅游收入增长率,更多的国内旅游人数,更高的旅游外汇收入和更多的境外旅游人数,即“局改委”显著提高了地级市的旅游经济增长;第二,Probit模型结果显示,旅游经济的发展水平与是否进行“局改委”之间的关系并不显著,而旅游资源禀赋、地区产业结构与进行“局改委”之间存 在显著的正向关联;第三,“局改委”对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机制主要是地区通过提高本地旅游资源禀赋,从而提升地区旅游产品的供给数量和质量,进而提升旅游产业的增长。“局改委”作为一项旅游业发展的制度设计,一方面有利于地方政府实现对本地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,调动区域内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发展旅游产业的积极性,加快跨部门旅游项目的启动与实施,在短期内提升旅游产品的绩效,同时,化解跨部门合作失败的悲观预期,激发旅游产品和项目的创新活力,实现长期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的作用。另一方 面,除了有利于加大营销推广力度、吸引更多游客之外,还能增强地方政府对旅游行业的监管力度,改善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,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,从而增强在当地旅游消费的欲望。因此,笔者认为,“局改委”是一个较为合理的制度设计,但并不是每个地区都需要“局改委”。首先,需要考虑本地区的旅游资源禀赋,是否具有较为突出的旅游资源,是否可以将旅游业作为本地区的支柱产业。研究结果表明,如果当地旅游资源禀赋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,而且现有体制对地区旅游业发展存在阻碍作用,那么该地区就有必要进行“局改委”。其次,“局改委”并非一定能够带来旅游业的快速增长,本研究只能在平均意义上给出定论,只有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旅游资源调节中的协调作用,提高旅游资源的配置水平,才能有效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。
文章来源:《旅游学刊》第33卷2018年第1期